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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遇到工作,好像都有吐不完的苦水!
臨時被叫來出差,年紀小的時候,出過一次爽差,從此念念不忘,終於這次有機會出門了,正事辦好了,以為立了大功勞,結果後續一些臨時安插進來的工作,壞了本姑娘的出差興致,嚴重到我猜我會對出差變得冷感吧!

出了這趟差,我有點體悟一些怪異的道理,例如說,原來躲在幕後做好自己的工作未必不好,爭著當主角,就要有本事承受的住聚光燈的熱度,跟大家的蜚語流言。

很嚴重嗎?對我這種被醫生說過神經衰弱的人來說,是!

有時候真的覺得很奇怪!這個世界上,不就是分工合作嗎?不就是各司其職嗎?

不是說過每個人都是小螺絲釘,各自守著自己的職位,盡本分的運作,保持社會的和諧嗎?

業界不應該也是這樣的嗎?

那為什麼認真做好自己的事,從不擺爛,還會有被攻擊的時候?

說我沒有想法,是呀!因為我就是會把老闆交待的都做好。質疑老闆?對不起,我沒這麼大野心,我天生就是有份薪水我就不爭氣的開心了!

說我是follow-up的人,是呀!因為我就是沒什麼想法,我為什麼要有?我對自己的人生已經夠有想法了,有規定每個人都得要對工作有想法嗎?那麼很多對工作很有想法的人,過了幾年,發現自己除了工作什麼都沒有,到那個時候到底是誰比較有想法?

說我是爽兵?是呀!但是這就是我的工作內容,該做的事哪一件漏了?該辦的事那一件少了?該完成的任務哪一件失敗了?本本份份做好自己的事,到底哪裡不對?我的工作性質就是這些,每個人工作運不一樣,為什麼要拿同一套標準來衡量不同的人,然後被貼上奇怪的標籤?

一定都要每個人都以工作為天為地嗎?

一定都要每個人不只做好份內的工作,一定要累到血尿加崩潰,累給大家看,來爭取「他好辛苦喔」這種不實際的同情嗎?

不是每個人的生活重心都是以工作為中心的,我領薪水,但是我沒有不負責任!正正當當的做好分派給我的工作,一件一件做到完做到好,到底又有哪裡需要被指責?

沒有加班,沒有自動自發學習,沒有充實自己就是廢材?

不會解問題,不會看log,就不配當RD?天殺的是誰規定?那很好呀!以後就請大家自己測自己解,反正只有那些人是人才,我們這種廢物就滾回家裡當米蟲好了!

到底是誰說提昇自我能力只能在工作這一塊?

每個人的夢想都不一樣,誰說一定就要侷限在工作才叫做夢想,才叫做人才,才叫做有熱情?

我就不能喜歡煮煮飯,運運動,開心的時候逛街跳舞,不開心的時候旅行學英文,有熱情的時候看完幾十本書,沒興趣的時候懶懶睡個美容覺!

我的人生我就想自己作主,難道非得要在職場上發光發熱,才叫做有價值的人,才叫做不枉此生?

神經病!

我想要走自己生活的步調,我想要過自己想要的生活,不喜歡別人拿自己的框框來框住我,叫我應該做什麼,不應該做什麼!

我不給人家帶麻煩,該做什麼工作,我自認沒有鬆懈過,能完成的我每一樣盡力做好,我的工作性質就是這樣,憑什麼說我沒能力沒資格!

渡蜜月?度你媽的機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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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velyfre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